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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锂电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  发布时间:2017-09-20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新建锂电池生产线项2016525日取得华蓥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51168116052501]0014号)。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建锂电池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四川省华蓥市广华工业新城玉兰大道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标准厂房、辅助用房33000平方米,建设锂电池生产线6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配料、涂布、烘烤(极片烘烤和电芯烘烤)、抽真空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和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的排放可能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2、废水:项目生产线中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纯水制备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废水的排放可能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噪设备有生产设备、风机等,项目噪声可能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锂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纱布、废负极材料、NMP废液、废边角料、废胶带、废极耳料、电解液空桶、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固体未妥善处理可能会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配料、烘烤及抽真空工序中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排放限值(50mg/m3)。

涂布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冷凝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排放限值(50mg/m3)。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2.0 mg/m3)。

2、废水

项目生产线中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不会影响周边的地表水环境。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并排入项目预处理池。由于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故项目废水分近期排水和远期排水。

近期排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池处理达到《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定期委托吸粪车将项目废水转运至华蓥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经华蓥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

远期排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预处池处理达到《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 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 8-2002)中的一级A 标准后排入渠江。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采用上述方法后可以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中废边角料、极耳废料、废胶带、废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固废,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中的NMP废液、废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空调桶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废纱布、废活性炭收集后送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通过采取上述处置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环境准入:拟建项目为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华蓥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三线一单”。

2、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和大气环境均达标;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3、 污染防治对策: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妥善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分析结论:项目选址在华蓥市广华工业新城玉兰大道建设,从环境角度可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华蓥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请注明“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项目单位: 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华蓥市广华工业新城玉兰大道

联系人:沈燕

联系电话:18090277758

环评单位: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人:钟工

联系电话:18161225718    

电子邮箱:450481357@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新街74-1-19-11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上一条:华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21日已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告
下一条:关于2017年9月20日已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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