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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食药监局加强重点监管,严惩网络订餐的违法行为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  发布时间:2017-12-29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为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食品监管,自2017年4月19日起,华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此次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网络排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搜集整理饿了么、美团外卖、马管家3家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信息,通过核实后建立网络订餐入网餐饮单位信息资料库,基本摸清了入网餐饮单位底数。

二是强化宣传,社会共治。督促指导入网餐饮单位加强日常自查。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和邮政储蓄各网点的LED屏播放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发动消费者选择资质完善、操作规范,评价高的餐饮单位订餐。

三是重点检查,严惩违法。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3家、入网餐饮单位318家,责令整改28家。检查发现,大部分入网餐饮单位均持证经营、卫生状况合格,但也存在少数商户无证经营、卫生条件较差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相关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并将相关问题反馈网络订餐平台,要求停止其在平台上的订餐服务;三家网络订餐平台未审查入网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和《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本条是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基准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从轻行政处罚,处5万元以上不满11万元的罚款:(一)未取得许可的入网食品经营者5家以下的”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符合《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减轻行政处罚;(八)危害后果显著轻微,适用从轻行政处罚仍显较重的;”的规定,分别对三家网络订餐平台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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